高效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财税处理
1. 一般性规定:企业与合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其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限额通常为确认收入金额的5%,不超过此限额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股票交易的佣金。
2. 特殊行业与业务规定:
- 代理服务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其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股票交易的佣金。
- 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的部分可以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股票交易的佣金。
-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时,支付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股票交易的佣金。
- 电信企业:发展客户、拓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股票交易的佣金。
3. 易错事项:包括保险企业超出扣除限额部分的结转规则,企业应与合法中介签订合同,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扣除,以及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会计处理等股票交易的佣金。
4. 申报表填报范例:提供了一般行业和保险行业的申报表填报示例,包括《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和《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等股票交易的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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