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相关公告买卖股票。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遵循关于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规定,针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买卖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以下简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买卖股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3年10月16日至2024年4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买卖股票。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买卖股票。经公司核查,上述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买卖股票行为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晓本次激励计划之前。
根据上述一名内幕信息知情人直系亲属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本人买卖股票行为是基于本人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股票交易发生之时未知悉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等内幕信息,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处获知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买卖股票。”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买卖股票。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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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买卖股票。
特此公告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买卖股票。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平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买卖股票,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买卖股票。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买卖股票,认为:
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21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买卖股票。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5月21日,并同意以17.72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买卖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买卖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买卖股票。公司预留授予8名激励对象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通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对象名单的审核,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上述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对其可行权的10.185万份股票期权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可行权期行权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买卖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买卖股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买卖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特此公告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1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并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买卖股票。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5月21日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7.72元/股,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万股限制性股票买卖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买卖股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买卖股票。关联董事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的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即将届满买卖股票。符合条件的总计8名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内容的规定在第三个行权期内对其合计持有的10.185万份股票期权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公司本次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行权安排,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行权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行权窗口期、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和董事会审议确定的行权安排为相关激励对象办理行权手续、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买卖股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买卖股票。关联董事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70%计算,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365万份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处理买卖股票。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买卖股票。
本议案已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买卖股票。关联董事蒋燕波、赵建华、葛伟国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特此公告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买卖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南路6号3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买卖股票。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蒋燕波先生主持买卖股票。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买卖股票,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买卖股票,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刘利萍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买卖股票。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买卖股票,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0、11、12、13、1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买卖股票。
2、议案5、6、8、9、10、11、12、13、14单独进行中小投资者计票买卖股票。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9、10、11、12、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东莞市伟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聚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市微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蒋燕波、葛伟国、赵建华,以及作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本次出席的上述关联股东均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买卖股票。
4、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买卖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朝先生、胡艺俊先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买卖股票。
特此公告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行权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赛微有限”)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买卖股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2日,公司前身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有限”)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买卖股票。同日,赛微有限监事决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监事对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买卖股票。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买卖股票。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2日为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242.4080万份激励期权,行权价格为3.5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赛微有限监事会做出决定,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激励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同意本次激励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相应予以调整,激励期权数量由原260.9719万份调整为818.1818万份,行权价格由3.52元/股相应调整为1.12元/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1年6月2日为预留期权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期权58.20万份,行权价格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买卖股票。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期限延长6个月,并将后续各行权期顺延6个月买卖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买卖股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万份,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买卖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9、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
买卖股票。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1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买卖股票。
12、2023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1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4,963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
买卖股票。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予以注销。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告。 1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18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
买卖股票。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365万份予以注销。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告。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买卖股票,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行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注:本表所述的“净利润”均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表口径数据且以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前后孰高数字为准
买卖股票。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净利润为67,382,017.12元,以2020年度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为44.54%
买卖股票。公司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但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A,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以行权的激励期权数量按考核年度对应的当期计划可行权激励期权数量的70%计算,激励对象当期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4.365万份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买卖股票。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买卖股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注销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买卖股票。
特此公告
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688325证券简称:赛微微电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
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买卖股票。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10.185万份买卖股票。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买卖股票。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
买卖股票。根据公司前身东莞赛微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有限”)2020年11月2日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18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及期权的调整情况 1、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买卖股票。同日,赛微有限监事决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发表了监事对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买卖股票。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3、2020年11月2日,赛微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
买卖股票。同意确定以2020年11月2日为首次授予期权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60名激励对象授予242.4080万份激励期权,行权价格为3.5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同日,赛微有限监事会做出决定,通过《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激励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的议案》,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并确认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激励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股份制改造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同意本次激励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相应予以调整,激励期权数量由原260.9719万份调整为818.1818万份,行权价格由3.52元/股相应调整为1.12元/股;同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以2021年6月2日为预留期权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期权58.20万份,行权价格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买卖股票。同日,监事会、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预留期权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届满期限延长6个月,并将后续各行权期顺延6个月
买卖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2022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行权期的议案》
买卖股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2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万份,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买卖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8、2023年3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9、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6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9,964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买卖股票。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10、2023年5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11、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5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6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买卖股票。 12、2023年6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日。
13、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5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514,963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买卖股票。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予以注销。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告。
14、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8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0.185万份,行权价格均为1.12元/股买卖股票。同时通过《关于注销公司2020年度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365万份予以注销。5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公告。
(二)历次期权授予情况 注:因公司股份制改造导致股本数量的变化,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审议调整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数量由242.4080万份调整为759.9818万份,预留数量由18.5639万份调整为58.2万份;行权价格由3.52元/股调整为1.12元/股
买卖股票。 (三)历次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买卖股票,公司已完成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具体情况如下:
1、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9,963股,预留授予部分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45,500股,合计行权股票总数为1,665,463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818%
买卖股票。本次行权股票行权日起满三年可上市流通,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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